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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政策---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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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2-15 10:08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么么哒 于 2024-12-15 10:28 编辑



各县(区)医疗保障局、财政局,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处、发展规划处,局属机构,市属公立医疗机构:

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,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,维护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,现就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扩大病种保障范围。为保障参保患者长期门诊治疗需求,决定将戈谢病、结节性硬化症、低磷性佝偻病等9种疾病新增纳入我市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,执行统一的病种编码、认定标准和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

二、优化病种认定标准。为方便参保群众申请及临床专家鉴定,根据专家咨询论证意见,进一步优化简化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慢性肾脏病、肾病综合征、恶性肿瘤等5种疾病的认定标准。

三、调整部分病种编码。按照国家医保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要求,调整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病种编码,取消高血压分型病种高血压拌并发症、糖尿病分型病种糖尿病胰岛素治疗,恶性肿瘤分型病种(门诊治疗、放化疗、靶向治疗)合并为恶性肿瘤,统一启用国家编码,保障试点病种顺畅实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。做好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编码并转工作,根据国家医保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,动态调整病种编码,统一按照国家编码执行。

四、调整部分病种年度支付限额。为充分保障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,减轻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负担,经研究,调整我市强直性脊柱炎、肺动脉高压、特发性肺纤维化和系统性红斑狼疮年度支付限额。按照病种编码统一要求,调整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病种年度支付限额,待遇享受(复审)期限调整为长期,以上病种调整后年度支付限额见附件。

五、做好经办服务工作。持续优化完善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“线上办理”便民成效,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“即申即享”病种范围,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时,实行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。加强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宣传培训,指导医保经办机构、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,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。

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,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。



附件:1.新增病种及年度报销限额

2.部分病种调整年度报销限额

3. 新增病种认定标准

4.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病种编码

5.新修订部分病种认定标准





池州市医疗保障局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池州市财政局

2024年9月20日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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